发新话题
打印

[原创] 我对交警的看法

我对交警的看法

最近论坛上谈论交警的比较多,我来谈谈自己的看法,谨供大家参考:
一:警察的体制问题
拿我们海安来说,海安公安局属县政府和南通公安局双重领导,南通局只是业务上的领导没有人事任免权,所以当政府为了财政下达罚款指标时,警察只不过是个工具。
二:协管员
设立协管员的初衷是好的,协管员的职责如下
(一)负责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的工作区域指挥、疏导交通,宣传交通法规,纠正交通违章,取缔交通路障,维护交通秩序。

(二)受交通警察委托时,可以使用带班交通警察法律文书,对违章者进行当场处罚,但罚款不得超过50元,超过50元或者需要暂扣牌、证及车辆的,应当在4小时内交带班交通警察或值班领导处理。

(三)遇有交通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交通秩序,并及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协助交通警察勘察现场,指挥疏导交通。

四、公安道路交通协管员履行工作职责,应当有交通警察带班,持全国统一的公路检查证,佩带“公安道路交通协管员”盾牌臂章及红白相间的袖套。

五、公安道路交通协管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妨碍协管员履行工作职责,阻挠、抗拒协管员履行工作职责的,以妨碍公务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公安道路交通协管员秉公办事、成绩突出的,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负责任、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一经查实,予以辞退或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目前的情况是协管员在路上拦车检查罚款,交警躲在空调车里,而一些素质差的协管员的所做所为败坏了交警的名誉,但这也是警察放纵的结果
三:处罚尺度问题
《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处罚尺度弹性很大,如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实际上一般只罚200——400元,如有人就可以不作处罚或按其它违法行为从轻处罚。这就容易滋生腐败也容易造成人民群众的不满。
我认为要从体制立法上解决这些问题,慢慢等吧。

TOP

谈到体制问题就大了,三权分立,一府两院,哈哈
山下一群鹅,
嘘声赶落河,
下河捉鹅医肚饿,
吃完回家玩老婆。

TOP

回复 2楼 的帖子

拿海安来说,一府是县政府两院指法院和检察院。县政府是正处级建制两院是副处级建制。公安局是正科级建制,为了搞平衡公安局长一般进常委也是副处级。

TOP

我认为现在一定要先加强对协管员进行培训,考试合格了才能统一着装,挂牌,持证上岗。现在协管员的形象素质太领人担忧

TOP

以罚代管,生财有道
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作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TOP

4楼说得有道理!其实队伍建设很重要
花开彼岸时
彼岸花开日
花开无叶
叶生无花
开一千年
落一千年
生生世世
永不相见

TOP

海安的交警真是太差劲了  鄙视

TOP

引用:
原帖由 上帝与我结拜 于 2008-7-5 11:25 发表
以罚代管,生财有道
同意这个观点~~
小鱼翔浅底,逆流也从容,一朝风云起,傲啸我成龙!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