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警察
近来,论坛里评论警察的越来越多,我也来说几句。
我认为警察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
其一:理顺隶属体制,下一级公安机关应直接对上级公安机关负责,经费直接从中央国库下拨,不应该再受当地政府的制约。我曾去过贵州某县公安局,全局只有5台车,工资只有几百元,跟我们海安能比吗
其二:警衔的严肃性,我认为警衔应该和军衔一样应具有标志性和荣誉性,目前,警衔更多的是种福利性质,不管你干的咋样,只要不犯大错,每3年就晋升警衔一次,你干的不好或者平庸就不该晋升。
其三:人事制度改革,现在的警察都是公务员,犯了大错辞退你,辞退了还是公务员身份,人事局会安排去其它机关工作,这合理吗?
其四: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而不是成立隶属于公安局的督察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