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论坛 » 天下杂谈 » 诸位 喜爱 刘翔的 小朋友们,对不起我伤了你们的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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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唐伯虎点蚊香 于 2008-8-19 14:00 发表 每个人都有喜欢自己偶像的权利 我把你们当作愤愤 、5毛、脑残。可是你们不是。 对不起,我本人不喜欢个人崇拜。 所以我对刘翔的行为觉得不是满意,因为我觉得他不像个男人。是男人不会轻言“放弃”。 你们喜欢 ...
原帖由 haiangj 于 2008-8-19 14:15 发表 没有人想骂,只是觉得你不去试着理解一个有伤病的运动员,有些愤怒而已罢了,你的“男人”观点也没错,只是伤的确不行,我觉得任何一个练了十几年的运动员都不会放弃比赛的:v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