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是从2002年6月1日起执行的。长期以来,业主和物管意见总是难以统一,前者认为收费标准太高,服务不到位;后者认为标准太低,入不敷出。
焦点二装修保证金可能要取消
业主装修前,都得向物业公司交纳房屋装修保证金,现行规定是15元/平方米,住宅最低800元/户、最高1500元/户。如果违反装修结构安全协议的,物管公司有权扣除装修保证金。对这项已经实施多年的规定是应继续保留,还是应该取消,将是这次立法重点讨论的问题之一。
焦点三空置房收费可能增加
南京现行的办法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6个月以上)不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6个月以上)不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要按公共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而在昨日公布的《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这类空置物业要缴纳70%的物业服务费,此举的初衷是控制炒房,但遭来业主一片反对。一位家住河西的业主告诉记者,实际上新房一旦装修就必须办理入住手续,交了的全额物管费即使不住也无法要回,这根本不合理。但物业公司却表示,保安巡逻时间、绿化维护等费用不会因部分业主不住而减少,因此物业公司要求全额收费也是有苦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