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海安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记账中心财会、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各1名。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历要求:
⑴财会岗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院校财会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⑵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土木工程、建设管理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要求:健康。
5.其他要求:
⑴造价工程师岗位工作人员: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⑵建设工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具有3年以上工程建设或建筑管理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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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 考 简 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文秘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中文、文秘、法律、计算机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要求: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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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全日制普通院校财政、财务管理、审计、金融、会计、经济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⑵财政、财务管理、审计、金融、会计、经济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财会、审计、金融工作5年以上者。
⑶财政、财务管理、审计、金融、会计、经济管理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财会、审计、金融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参加全国统考取得的会计、审计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年龄要求: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要求:健康。
5.其他要求:非财政系统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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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 考 简 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县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质监站工作人员2名。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土木工程、工程监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要求: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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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县镇计划生育服务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1.技术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名(角斜、西场、白甸);
2.统计岗位工作人员2名(曲塘、墩头)。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历要求:
⑴技术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妇产科、计生技术服务专业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⑵统计岗位工作人员:统计、计算机、文秘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统计、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参加全国统考取得的统计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要求:
⑴技术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⑵统计岗位工作人员: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要求:健康。
5.其他要求:技术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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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海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1.镇劳保所工作人员4名(老坝港、李堡、西场、白甸);
2.社保中心工作人员1名;
3.农保中心工作人员3名。
4.医保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历要求:
①镇劳保所: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社保中心、农保中心:2007、2008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年龄要求:
①镇劳保所: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医保中心: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要求:健康。
5.其他要求:
医保中心: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并具备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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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考方法
招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县人事局和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考试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包括政治、语文)和相关专业知识(70%)。
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考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考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得参加体检资格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事局会同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政审。
(三)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以上录取办法中,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分高者优先,仍不能区分时,以笔试专业知识分高者优先。录用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人员为全民事业人员身份,执行事业人员工资及其待遇。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相关证书(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讲明)原件并各备复印件一份,同时携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和报名费100元(体检费自理)。社会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08年5月14日(8∶00~11∶30,14∶00~17∶30)。
报名地点:县人事局(县城中坝南路10号)五楼会议室。
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2008年5月15日~2008年5月21日。
公示地点:县人事局公示栏(人事局一楼大厅)、县人事局网站。
笔试时间:2008年5月23日8∶30~10∶30。
笔试地点:县人事局五楼教室。
面试时间:2008年5月24日7∶30。
面试地点:县人事局五楼教室。
请报考人员务必于2008年5月21日(8∶00~11∶30,14∶00~17∶30)主动到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人事局四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责任自负。笔试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08年5月23日17∶30左右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于2008年5月24日7∶00前到县人事局五楼教室参加抽签应考,迟到者按弃考处理。2008年5月24日17∶30左右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及取得体检资格人员名单。公布地点在县人事局公示栏、县人事局网站。请报考人员主动了解自己是否取得相应资格以及具体要求,发布简章单位不再个别通知报考人员。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招考。
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为确保招考质量,每个岗位报名参加笔试人数需形成不低于1∶3的竞争。如参考人数不能形成1∶3的竞争,则取消该岗位此次招考。
七、本简章由海安县人事局和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200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