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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里的熟悉劳动法的高手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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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去年7月毕业跟现在的单位签了一份高校见习合同,合同中有违约金,到今年7月底结束!!现在我想辞职不做了,已经提前一个月打了辞职报告,现在公司不放我走,要我交违约金!
我想问下,有没这方面的高手可不可以告诉我,我现在这样算不算违约??新劳动法不是规定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就不算违约的吗??
我现在该怎么办??大哥大姐教教我...小弟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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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反正我们辞职没关系的,只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
事不三思总有败,人能百忍自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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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 的老板很精的 签合同的时候好话说了一大堆 到现在都没见几个得到兑现的!!不做了....N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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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任何一条违反合同上的,你都可以和他解除劳动关系。
你的应该不算违反合同,因为你还没走,具体不知道,你可以到劳动局咨询一下。
不要听你们老板瞎讲。MMD,还想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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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提到违约金的,你没到合同到期提前走,他同意就可以,不同意的话就是要违约金的
从事冷冲模模具设计.主要产品为笔记本电脑,TV液晶显示器周边五金产品。
熟悉AutoCAD2004,2002,PressCAD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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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节假日加班,公司从来没付过加班费,违反了合同法,那还要交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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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http://hi.baidu.com/chongziwang/ ... da702608f7ef40.html(这个里面是新劳动法,你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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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成是我的话
我想走之前,我就故意表现差一点
老犯错误
让公司主动辞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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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235吃豹子 于 2008-5-11 08:04 发表
换成是我的话
我想走之前,我就故意表现差一点
老犯错误
让公司主动辞退我
他辞退我倒好了 反过来要给我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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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hunming 于 2008-5-11 00:37 发表
有提到违约金的,你没到合同到期提前走,他同意就可以,不同意的话就是要违约金的
关键他现在也不同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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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纯净水 于 2008-5-11 00:56 发表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 ...
谢谢了 我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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